文档介绍:居住区消防设计规范
主讲人:黄小芹
居住区消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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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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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单、多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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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
3、;
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厂房;
6、仓库;
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9、可燃材料堆场;
10、城市交通隧道。
居住区消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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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消防设计规范
3、消防车道设置依据
车道转弯处应考虑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以便于消防车顺利通行。消防车的最小转弯半径是指消防车回转时消防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消防车转弯最外侧控制半径,详见下表:
                                               
由图可知,由于重型消防车车身过长和最小转弯直径过大,因此,消防车道的回车场设置为12×12m就明显不能通行了,需设置更大面积的回车场才能满足使用要求,这应按当地实际配备的大型消防车确定。(一般情况下,我们常用的消防车道转弯半径是9m。)
消防车类型
轻系列
中系列
重系列
车辆最小转弯半径
≤7m
≤
≤12m
外侧最小转弯半径
居住区消防设计规范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道路上空如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m。两条消防车道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
居住区消防设计规范
4、街区内的消防道路具体规范
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或道路上方遇有管架及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或净宽均不得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也不应小于4m。
居住区消防设计规范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尺寸a*b:
单、多层建筑不小于12*12m,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应小于15*15m;高层民用建筑不宜小于15*15m,有大型消防车的城市不宜小于18*18m。
居住区消防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