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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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念
(一)、概念
一、定义与术语
1. 危险源
危险源 hazard——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引自: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注:危险源,有时称风险源。即危险的源头、源点。如:部位、场所、设施、行为等等。
(1)危险源的构成
根源——具有能量或产生、释放能量的物理实体。如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等等。
行为——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作业行为。
状态——包括物的状态和作业环境的状态二部分。
(2)危险源的分类——按照标准分
第一种分类:根据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危险源可分为以下四类: ①人的因素; ②物的因素; ③管理的因素; ④环境的因素。
第二种分类法: 参照GB6441—19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进行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事故分为20 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第三种分类法: 可按照事故发生致因理论,把危险源划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客体-能量或危险物质)和“第二类危险源”(非客体-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或泄漏的因素)两类。 第一类危险源:是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往往是一些物理实体。 第二类危险源:是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约束或限制破坏或失效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比如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等一些异常现象。
第一类危险源的类别
(1)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和设备。 如变电所、锅炉、电炉、转炉等。
(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
如起重提升机械,登高作业等。
(3)能量载体。 如运动中的车辆、机械的运动部件、吊起的重物、带电的导体等
(4)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 如液氧储罐、LNG储罐等。
(5)一旦失控可能产生能量蓄积的装置、设备、场所。 如压力容器设备、易产生静电积聚的场所等。 (6)危险物质。 如可燃气体、液体、忌水性物质(高温物料)、混合性危险物质。 (7)生产、加工、储存危险物质的场所、装置或设备。 如燃料罐区、制氧车间等。(8)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释放的物体。 如锐利的毛刺、棱角等,人体行动中与之碰擦人体的动能意外释放,将使人体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