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霖餐饮公司甘露源大酒楼
室内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铜仁福霖餐饮公司
委托代理人: 蒋兴林
现场主管: 杨绍锡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雷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乙方双方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铜仁市福霖商业中心二层建筑面积: 550 ㎡;
2、工程名称: 甘露源酒楼厨房装修工程
3、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装饰工程设计图纸及装修项目预算书)。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装修预算书内的材料;
(2)乙方包工不包料,甲方包全部材料;
5、工程期限 20 天;(工程量增减变化或设计变更另算)
开工日期 2011 年 7 月 5 日。
竣工日期 2011 年 7 月 25 日。
6、总合同价款:本合同按装修预算书确定的单价按实际收方决算。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应于开工期前到达施工现场,尽量不拖延乙方工期。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和要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必须自带施工工具,且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开工前,尽可能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材料进场的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做好施工计划安排,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克服施工中各种困难,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乙方自行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和相关保险费用。
3、采购材料清单、施工方案细节不明确、拨付工程款、需要甲方协调工程的有关事宜,提前两天向甲方报告。
4、除了瓷砖外,负责其它材料的购买和进场。材料进场,报经甲方验收,办理书面手续后方可使用。如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自行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因材料多买、误报造成的损失。负责材料的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报经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而耽误了工期,由乙方自行负责。
5、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损坏已经完工的其它工程成品,做好已完工成品的保护工作。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自己搭接,自己解决施工用线、用管。
第五条工程变更及项目增减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项目增减书,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增减变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停水、停电不计算工期)。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质量标准
地砖无空鼓,不积水;
墙砖粘接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