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桥梁抗震规范的体会
A:能力保护设计的基本原理:
对于能力保护构件的设计与地震力已经没有关系了,这与《89规范》是个显著差别,能力保护构件在地震过程中一直要处于弹性范围内工作,而与能力保护构件相连的延性构件是允许出现塑性变形,这种情况下就要把延性构件能承受的最大抗力计算出来(这与地震力没有关系的,是构件本身的特性,延性构件在地震中达到这个最大的地震力后就会维持这个力不变,从而使与其相连的能力保护构件得到保护)依次推算每个能力保护构件需要的最大抗力,使其在最不利的情况下依然保持弹性。也就是被保护的构件与地震力已经没有关系了。
B:延性构件:
对于延性构件在E1地震作用下需要保持弹性,而在E2作用下可以进入塑性状态,所以E1作用的时候关心结构的强度,而在E2作用的时候关心结构的变形。注意E2计算的时候要注意如果用反应谱的时候要用截面有效刚度进行折减,用非线形时程分析的时候要用纤维单元或者弹塑性单元考虑材料非线形。
C:超强系数: 
超强系数=结构的实际极限承载力/结构的设计承载力(采用材料强度标准值计算的结构承载力)
超强的原因很多,这里说明一点:〈〈混桥规〉〉中规定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结构的破坏标准是材料达到材料屈服强度,也就是的材料强度标准值,而我们实际采用的是材料强度的设计值,材料强度的设计值=材料强度标准值/分项系数。这是出现超强的一个原因。实际求解超强系数的时候结构的设计承载力是采用材料强度标准值的,所以需要注意。矩形截面容易求解。圆形截面可以通过圆形截面小程序采用逐步叠代的方法求解,只是需要修改其中的材料设计强度值。
D: 约束混凝土与非约束混凝土的概念。
规范条为了使延性构件有足够的延性能力,故将提高约束混凝土区域作为一个限制条件,其中圆形箍筋内部全部是约束混凝土,而矩形截面的箍筋仅仅是交点处是约束混凝土,为了提高矩形截面的约束混凝土区域所以加了很多拉筋,目的是为了增加交点数量。保证约束混凝土区域。该条与圆形截面无关,因为圆形箍筋可以保证内部混凝土均为约束混凝土。但是在沿着构件的纵向,依然需要加密箍筋间距。
,对于直径较小的构件可以配螺旋钢筋,但是直径稍大,该条很难满足,就需要采用较密的环筋加拉筋的方式满足该要求。
E: 地震作用分量组合
总的设计最大地震作用效应组合E按照     该说法含糊不清。EX,EY,EZ指的是X,Y,Z方向的地震力在同一个方向产生的最大地震力,而不是X方向的地震力在X方向产生的最大地震力,Y方向的地震力在Y方向产生的最大地震力,Z方向的地震力在Z方向产生的最大地震力,然后叠加。
F:对于抗震结构的延性构件,以后不需要按照〈〈混桥规〉〉中验算其在偶然荷载作用下是否满足。因为〈〈混桥规〉〉中要求结构在任何情况都要保持弹性状态,而抗震结构中的延性构件允许出现塑性变形,这两者之间存在矛盾。按照新抗震规范为准。
G:,对于连续梁或者其他大跨桥梁的边墩与引桥的衔接墩宽度一定要严格按照该规范执行,因为主桥与引桥之间的自振特性会有很大差别,在地震
过程中他们之间会发生不一致振动,也就是主桥与引桥反向振动,更加容易落梁。这样会造成连续梁中间墩盖梁宽度比边墩盖梁宽度小的现象,会影响桥梁美观。同时结合汶川地震的震害,要限制做高垫石的请况出现,因为梁板实际是搭接在垫石上面,而梁板与垫石搭接长度很小,地震过程中梁板很容易从垫石上面脱落,如果高差很大,就会砸坏盖梁,引起落梁。
H:为什么取消综合影响系数
1)、,使用该条要注意肋板台可能导致前后桩出现轴向压力相差很大的现象,甚至出现拉力。
2)、,为什么〈〈89规范〉〉不需要计算地震力作用下盖梁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
3)、曲线梁桥桥跨不宜过大,不宜采用单柱式桥墩。
该三条尤其应该注意,这就是新旧规范一个显著差异。原因如下:
〈〈89规范〉〉为了简化计算,对结构的地震力进行折减,也就是综合影响系数CZ,~,也就是对地震力折减1/3到1/5,同时认为如果弹性计算能满足要求,则该结构的塑性计算就满足要求。该削减的地震力导致设计人员很多误解的,比如盖梁等在水平地震力作用下影响很小,该条很不合理。而新规范的出现就消除了这个综合影响系数,这样弹性范围内的计算与塑性计算分开考虑。这样地震力明显比以前求出来的地震力要很多。很多因为综合影响系数导致的误解一定要调整一下。以前没有必要验算的构件都需要验算了。
I:,延性构件的有效截面抗弯刚度采用了折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