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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基长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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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基长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上传人:kunpengchaoyue 2018/7/30 文件大小: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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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独山县基长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31-01-001(基长镇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
个人承包经营批准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二)承包合同;(三)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证明。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听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送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机构:独山县基长镇国土资源所
业务电话:0854-3381130 监督电话:0854-3382118
31-01-002(基长镇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二)原承包合同;(三)调整后的承包草原四至界限图及面积;
(四)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意见书   
在承包经营期内,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微调的批准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听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送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机构:独山县基长镇农业服务中心
业务电话:0854-3381130 监督电话:0854-3382118
31-01-003(基长镇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一)申请书;(二)承包合同;(三)经村牧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证明。
对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批准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听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送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机构:独山县基长镇农业服务中心
业务电话:0854-3381130 监督电话:0854-
3382118
31-01-004(基长镇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
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申请表;(2)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要占用农用地的)(3)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设计院盖章蓝图及进认证后的方案文本总平图)(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限扩大用地的)(5)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材料

申请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听证
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
决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送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机构:独山县基长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业务电话:0854- 3381130 监督电话:0854-3382118
31-02-001(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