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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建筑结构与构造—概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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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建筑结构与构造—概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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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风景园林建筑结构与构造 1、概论
董冬
1、耐久等级
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对建筑物的耐久年限(设计使用年限)做如下规定:
1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2类: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适用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
3类: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适用于普通的建筑物。
4类: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适用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二、建筑物的分类
第三节建筑的分类与分级
2、耐火等级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规定,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1)燃烧性能指主要构件在名火或高温作用下燃烧与否,以及燃烧的难易。分燃烧材料(如木材等)、难燃烧材料(如木丝板等)和非燃烧材料(如砖、石等)。
(2)耐火极限它的单位为小时。耐火极限指的是从受到火的作用起,到失掉支持能力或发生穿透性裂缝、或背火一面温度升高到220℃时所延续的时间。
不燃烧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燃烧、不碳化。
结构构件的耐火性能
一、构件的燃烧性能
难燃烧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燃烧、难碳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
燃烧体:在明火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着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能继续燃烧或微燃。
是指在标准的耐火试验中,从构件受到火的作用,到失去稳定性或完整性或绝热性为止的时间,以小时计。
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
标准升温曲线
梁:两侧和底面共三面受火;
受火条件
板:下面受火;
柱:所有垂直面受火;
墙:一面受火。
判别条件
失去稳定性:指失去支撑能力或抗变形能力;
失去完整性:指当构件一面受火时,出现穿透性裂缝或穿火孔隙;
失去绝热性:指失去隔绝过量热传导的性能。
分隔构件(不承重)以完整性和绝热性两个控制条件作为判别依据;
承重构件以稳定性单一条件作为判别依据;
承重分隔构件以稳定性、完整性和绝热性三个控制条件作为判别依据。
耐火设计方法
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
确定构件耐火极限值
选择耐火措施
分4个等级,与建
筑物的重要性、
火灾的危险性、
建筑物高度、
火灾荷载有关
以楼板为参照构
件,根据各构件的
重要性确定其它构
件的耐火极限值
包括设计构
造和防护层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防火墙




承重墙




非承重外墙



燃烧体
楼梯间的墙、电梯井的墙、住宅单元之间的墙、住宅分户墙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房间隔墙














楼板



燃烧体
屋顶承重构件


燃烧体
燃烧体
疏散楼梯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燃烧体
表多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h
第四节风景园林建筑的类型
游憩建筑
服务建筑
管理建筑
公用建筑
科普展览建筑及设施
文体游乐建筑及设施
游览观光建筑及设施
风景园林建筑小品
服务、餐饮、商业、住宿
大门、围墙
其他(办公室、广播站等
公共厕所
导游牌、路标
停车场、存车处
供电及照明设施
供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