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济南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济职改字[1997]32号
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荐评审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量化赋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各大企业:
现将《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今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凡过去文件中与本文规定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文为准。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八日
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
为使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更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根据省人事厅鲁人科(1995)1号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自今年起我市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评审试行量化赋分办法。即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成绩、获奖成果、专业工作奖励、论文、著作等,划分若干项目、等级和分值,单位按其综合得分,确定推荐参评人选。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70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80分。
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学历赋分
学历档次
博
士
硕双研
学究
士士生
学本
士科
大
专
中
专
高
中
分数
学历与专业关系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
正规院校
35
25
21
18
14
12
后学历
/
22
19
16
13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
正规院校
30
23
20
17
后学历
/
20
18
15
12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
正规院校
/
18
16
14
12
后学历
/
16
14
12
/
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
高学历赋分;
(2)相近专业的划分,详见试行条例汇编P260专业代码部分;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济人字(1995)2号
文件规定条件并达到相应职务赋分推荐分数线者,通过综
合评价合格后方可参评;
(4)高中学历只限于推荐评审中级以下职务(有特殊要求的系
列除外)。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年限(不等同于工龄),按周年计算,每满一年1分,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15分;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22分。
三、考核赋分
计算自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至推荐当年度的考核成绩(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2分,称职每次7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0分。
四、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赋分
位次
1
2
3
4
5
6
分数
级别及等次
国
家
级
一等
45
40
35
30
25
二等
40
35
30
25
20
三等
35
30
25
20
15
四等
30
25
20
15
12
省
部
级
一等
30
25
20
15
12
二等
25
20
15
10
8
三等
15
10
8
7
6
副
省
级
一等
25
20
15
10
8
二等
15
10
8
7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