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近三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题型
年份分值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计算分析题
综合题
合计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2007
1
2
1
1
2
3
2006
1
1
1
2
2
3
2005
第八章股利分配本章属于一般章节。本章主要阐述股利无关论的假定和股利相关论下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四种股利分配政策的特点以及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特点及财务影响。剩余股利政策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的内容与预计报表的编制中确定留存收益有一定联系,同时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下净利润的增长率等于股利增长率,进而与确定固定增长股票模型中股利的增长率有一定的联系。本章的题型主要是客观题以及涉及相关内容的综合题,近三年试题的平均分值为2分左右。综合题涉及的相关内容的考点主要在股利分配政策的运用和股票股利对股东和公司的影响方面。
第一节利润分配的内容
股利分配是指公司制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股利分配涉及的方面很多,如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股利支付形式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确定股利的支付比率,即用多少盈余发放股利,多少盈余为公司所留用(称为内部筹资),因为这可能会对公司股票的价格产生影响。
一、利润分配的项目
支付股利是一项税后净利润的分配,但不是利润分配的全部。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第二,股利(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向股东(投资者)分派股利(分配利润),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叫(或号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计提法定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基数,不一定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
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第三,计提任意公积金。
第四,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