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营养指导师》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营养指导师
从事食物选择、食谱编制、营养评价、营养教育等公众营养工作的职业技术人员。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营养指导师(四级)、营养指导师(三级)、营养指导师(二级)。
室内外、常温。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具备熟练、准确的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具备正常的色、味、嗅辨别能力。
初中。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
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技能操作考核。营养指导师(二级)尚须进行综合评审。
实施本职业各等级鉴定的鉴定场所,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场所在实习场所或标准教室进行,应有计算机(电脑),计算器等设备。
二、工作要求
“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营养指导师(四级)
营养指导师(三级)
营养指导师(二级)
一、食物选择
(一)营养学基础;
(二)食物的合理选择和烹调加工;
(一)食物营养价值评价;
(二)识别和防制食品污染。
(一)食品资源;
(二)植物化学物。
二、食谱编制
(一)膳食营养成分计算;
(二)一日/一周食谱编制。
(一)特殊人群食谱编制与评价。
(一)营养缺乏病患者食谱的编制;
(二)常见病患者的膳食安排。
三、营养评价
(一)膳食(现场)调查。
(一)营养状况的体格测量。
(一)营养状况检查;
(二)营养监测与营养改善。
四、营养教育
(一)餐饮卫生要求与管理宣教
(一)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的宣教;
(二)饮食行为与健康宣教
(一)营养宣教方法;
(二)食品安全以及食物营养政策法规的宣教
(四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专业知识要求
比重
一、食物选择
(一)营养学基础
、各类食物的主要营养成分、质量特点选择食物;
。
;
;
43%
(二)食物的合理选择和烹调加工
;
。
;
;
。
15%
二、食谱编制
(一)膳食营养成分计算
《食物成分表》中食品的营养素及其含量;
。
《食物成分表》使用方法;
10%
(二)一日/一周食谱编制
;
。
;
、步骤和方法。
8%
三、营养评价
膳食(现场)调查
、记账法、询问法法进行膳食调查;
,调查用表、用品、仪器设备等调查准备工作。
、记账法、询问法等膳食调查步骤与方法。
10%
四、营养教育
餐饮卫生要求与管理宣教
;
。
;
。
12%
相关基础知识
计算器使用、计算机的使用
2%
(三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专业知识要求
比重
一、食物选择
(一)食物营养价值评价
。
;
12%
(二)识别和防制食品污染
;
;
;
;
。
41%
二、食谱编制
特殊人群食谱编制与评价
、乳母、儿童、老年人群的膳食安排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