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建省2012年秋季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人事主管部门(盖章):
主管部门联系人: 电话: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比例岗位资格条件备注
最高年龄专业学历类别文化程度要求学位政治面貌要求性别毕业届别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联系人: 电话: 报名资格审核员: 电话:
(成绩折算比例、最高年龄、学历类别、文化程度要求、学位、政治面貌要求、性别、毕业届别均为选择项,请直接点击选择。具体填报说明附背面,请认真参阅)
填报说明
1、招聘单位应填报全称或规范的简称,招聘岗位必须在编制、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方可设置,并应明确为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岗位及其具体名称,其中工勤岗位的岗位信息表应予以单列报送。属于面向我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应在备注栏中注明“专门岗位”,其资格条件应尽量放宽,学历原则上设为大专及以上。
2、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一般设为50:50或60:40,其中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不得超过60%;如岗位确有技能需要的方可设置技能测试,则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一般设为40:30:30,其中,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总和占综合成绩比例不得超过70%。
3、年龄设置必须逢5、逢10,统一以“××××年1月1日”为准,最高年龄一般设为30、35或40周岁。
4、专业一般要设置3个以上相关专业,具体可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秋季版),相近、相似的专业应全部列入,鼓励按大类设置,如确需超出该目录以外的专业,经省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另行设置。同时在设置中专(含中职、高中、技校)、大专、本科、研究生不同学历层次时,应充分考虑不同学历层次不同的专业名称,从而准确规范地设置相对应的专业。
5、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工勤岗位的应具备中专(含中职、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学历类别一般不得限制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要求不得限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确有需要的至少应设置为近三届以来毕业生。
6、政治面貌一般不作限制,党务工作者、高校辅导员和机要等岗位方可设置中共党员。其他条件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我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合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不得限制男、女性别等任何歧视性条件或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同时不得有难以具体衡量和把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