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见义勇为
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1、这幅漫画反映了什么现象?
2、围观群众的做法对吗?
为什么?
议一议:
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是十分有害的。
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会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害,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
嗨!明白了吗?
结论:
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公安部通缉的特大***在逃犯马加爵在三亚市被抓获。陈贤壮说,自己很痛恨犯罪分子,非常同情受害者,他要继续同犯罪分子做坚决斗争。
举报人陈贤壮
公安部通缉的特大***在逃犯马加爵于3月15日在三亚市被抓获。提供准确线索的陈贤壮获公安部奖金20万元,获三亚市委、市政府奖金5万元。陈贤壮说,自己很痛恨犯罪分子,非常同情受害者,他要继续同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
图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陈贤壮
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意义
1、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
2、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3、公民还可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
嗨!明白了吗?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我国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捕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结论:
新出台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中,删除了“敢于斗争”和“见义勇为”,取而代之的是“主动报告”等字眼,为此,有的同学认为,青少年就不需要同违法犯罪做斗了,这种观点对吗?为什么?
<中国青年报>曾披露,北方某大城市的一项专题调查表明,在校学生50%有过被不法分子敲诈、***、抢劫、搜身及欺侮等经历,当这些学生遇到侵害时,感到气愤,但惊慌失措,紧张害怕,自认倒霉,很少报案或告诉家长、老师。
由此,我们要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青少年要敢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