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泉州市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泉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泉州市建设局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指导原则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
第四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第五章政策与策略
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七章附则
附表
泉港区住房建设情况
图件
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
第一章指导原则
一、为实现建设和谐泉州和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以《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泉州市区房地产业十一五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家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三、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依据,本规划与《泉州市区房地产业十一五规划》共同承担对泉州市区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四、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八大组团及泉港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五、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六、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强化保障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为抓手,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以稳定预期人人享有住房为目的,引导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消费模式,租购并举,促进住房建设、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七、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以及图件;泉港区住宅建设规划单列附后。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
八、规划区内住房现状。依据泉州中心市区2006年住房状况调查,至2006年8月底,。,,,,。
九、规划期内住房需求。依据《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至2010年泉州市框架内建成区面积达到180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达到180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的规划要求,规划期内,。根据2006年的泉州市区住房调查结果及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规划期内,应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0万平方米,,建设商品住房1200万平方米。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
十、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重点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建立完善适合中等收入家庭的普通住房,适合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适合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的出租公寓住房和适合高收入家庭的高档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的制度建设,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十一、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享有(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基本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十二、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140915套,。
1、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128000套,建筑面积1200万平方米,(包括旧城改造及城中村建设576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建设保障性住房12915套,。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315套,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600套,。
十三、住房建设区域指引。
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东海、城东、桥南片区,江南新区以及中心市区城中村、城中厂改造。
十四、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1、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区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区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经济适用单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应占70%以上,廉租单套住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3、规划期内,新供应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