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原则 主讲谭宏教授
引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方兴未艾,
要有效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防止保护和利用过程中的盲目性和破坏性,必须要建立起一套基本的原则。
一、整体规划,系统保护的原则
第一,要注重整体性
第二,要注重持久性。
第三,要注意多样性。
第四,要注意发展性。
一是尽快建立全国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库。
二是尽快制定整体保护规划。
三是要尽快形成保护体系。
二、分步实施,长期坚持的原则
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是一种客观必然,主张任其自生自灭;
强调在现有经济条件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困难,认为目前国家财力有限,无暇顾及,唯有等经济高度发达后,才具备保护条件等
必须要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长期坚持的原则。
各地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要做好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统一。
通过阶段性目标来逼近长远目标的做法是非常符合中国实际的一种选择.
三、注重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保护”定义为: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和传承。”
一,要把保护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其经济价值的。
二,要把保护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四、制定标准,依法保护的原则
从宏观层面上讲仍然可用中国《文物保护法》和国际《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通行标准,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制定并公布《人类口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时,归纳了一个标准:
1、必须是高度集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必须具有突出的价值;
3、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植根于当地社团;
4、民间文化必须对本社团的文化特性起重要作用;
5、必须在技术和质量上都非常出色;
6、具有反映现存文化传统的价值;
7、其生存受到某种程度的威胁;
8、符合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
9、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