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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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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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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机关单位各类假期制度
组织人事处张瑾
假期分类有以下七种:
一是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是病假制度。
三是事假制度。
四是职工探亲假制度。
五是产假、哺乳假制度。
六是婚假制度。
七是丧假制度。
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带薪年休假的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带薪年休假条件及休假天数
1、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带薪年休假制度
(四)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报酬
1、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没有休年休假的,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年收入。
3、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方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带薪年休假制度
(三)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
1、工作年限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和省工龄政策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实际工作时间。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当年可安排享受全年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在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及时安排其休年休假。
5、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6、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10、20年后,从工作年限满的当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病假制度
(一)病假假期及待遇
1、基本工资的计发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
病假制度
(二)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2、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病假制度
2、津补贴的计发
机关工作人员当年病假累计在20个工作日及以下的,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当年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自超过之日起,生活性补贴每天按月标准的90%计发。
机关工作人员当年病假累计在20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工作性津贴全额计发;当年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自超过之日起,工作性津贴每天按照日标准的50%计发。
事假制度
(一)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的计发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发;事假超过2个月的,基本工资自超过之日起停发。
事假制度
2、津补贴的计发
机关工作人员,当年事假累计在20个工作日及以下的,生活性补贴每天按日标准的 50%计发;当年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自超过之日起,生活性补贴停发。
事假期间工作性津贴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