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庭院绿化实施方案
镇庭院绿化实施方案
镇庭院绿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城镇景观和生态环境,确保绿荫行动的顺利实施,奠定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镇坚实基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各单位庭院进行绿化提升。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生态园林、民生园林、文化园林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庭院绿化提升为抓手,增加城镇绿量,提高绿化品质,完善景观效果,建设生态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镇。
二、目标任务
按照《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庭院进行绿化提升,以种植乔灌木为主,多树种、种大树,着重提升单位庭院林荫效果,增加绿化面积,确保单位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努力争创省、市花园式单位。
三、绿化标准
按照省级花园式单位绿化标准和《xx区园林绿化规范》, 结合我镇气候特点、土壤性质、生态环境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择适应单位环境条件、观赏价值高的植物种类。乔灌花草搭配合理,植物品种丰富,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单位庭院绿化应突出景观特色,乔灌花草合理搭配,丰富植物层次,配置景石、建筑小品等,形成精品园林景观。乔木应选择适应当地环境条件,胸径在10厘米以上的冠形完整优美的树种,如国槐、法桐、白腊、五角枫、黄山栾等。种植时注意株行距均匀、整齐,整体效果美观,还需考虑抗二氧化硫、抗氯气、抗氯化氢、吸粉尘能力强的树种,例如银杏、刺槐、华北卫矛、大叶女贞、楸树、合欢、桧柏、丝绵木、白皮松等。花冠木应选择色彩对比明显、富有季相变化的,如紫叶李、美人梅、百日红、木槿、樱花、海棠、石榴、蔷薇、紫荆、金银木等。模纹、地被类种植时应做到密植成形,达到错落有致、疏密相间的景观效果。
有条件的单位要进行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单位建筑物、构筑物外面、围栏等采取上攀和下垂的方式,充分利用小气候特点,种植抗性强的紫藤、凌霄、爬山虎、蔷薇等攀援类植物。提升后的单位庭院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70%以上。
四、责任分工
全镇范围内有独立庭院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都应进行庭院绿化提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政府负责本单位及下属部门庭院绿化,并负责督导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庭院绿化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庭院绿化,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负责督导本系统有关单位进行绿化提升。
五、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19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xx区园林绿化规范》要求,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高标准做好绿化设计方案,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将绿化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于2月16日前报镇农委。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日至5月31日)。按照《xx区园林绿化规范》和《庭院绿化方案》要求,集中力量种植大树和景观树,力争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70%以上。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庭院绿化提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庭院绿化提升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建设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镇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成立机构,为庭院绿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庭院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