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ACOG妇产科临床处理指南-妊娠恶心呕吐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 点击数: 6200 次 字体:小 大 
52号公告  2004年4月
    妊娠恶心呕吐是一种同时影响孕妇与胎儿健康的常见症状。它会降低孕妇的生活质量,也显著增加卫生保健成本并。由于在妊娠早期“孕妇晨吐”很常见,妊娠恶心呕吐容易受到卫生保健人员和孕妇的极度轻视(1)而缺乏治疗。一研究者发现,在随后因严重恶心呕吐未受到任何止吐治疗而终止妊娠的孕妇中,不足50%的孕妇呼叫过妊娠恶心呕吐的求助热线(2,3)。在接受治疗的孕妇中,90%提供的养生之道也不可能是有效的。此外,有些孕妇是因为担心安全而不寻求治疗(4)。然而,一旦妊娠恶心呕吐症状进展,治疗会变得更加困难,因此早期治疗可预防更严重的并发症,包括住院(5)。轻微的妊娠恶心呕吐可通过生活方式和饮食改变来缓解,安全有效的治疗对更严重的病例有效。孕妇对自身症状严重性的认识在判断是否治疗、何时以及如何治疗妊娠恶心呕吐方面起决定性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妊娠恶心呕吐应和其他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相鉴别。本文旨在回顾妊娠恶心呕吐诊断和管理方面的最佳证据。
定义和发病率
    是一种影响到70%-85%妊娠妇女常见症状(6)。在妊娠妇女中,50%同时有恶心与呕吐症状,25%只有恶心症状,25%无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7,8)。一项研究以每天恶心呕吐持续时间(少于1小时为轻度,超过6小时为重度)和呕吐、干呕的次数(最多2次为轻度和中度,超过5次为重度)的评估为标准,划分妊娠恶心呕吐的严重程度(1)。虽然这些分类确认了妊娠恶心呕吐症状上的连续性划分,但这种分类可能对临床治疗无益处。患者对自身症状严重性的认识和对治疗的意愿可能更影响临床治疗决策。
    从流行病学角度来看,妊娠剧吐似乎代表着妊娠恶心呕吐系列症状的危重程度(9)。%-2%。发病率的报道因诊断标准的不同和研究人群的种族差异而不同。妊娠剧吐没有一简单公认的定义;它是基于典型临床表现却无法由其他疾病解释的排除性临床诊断(10)。最常引用的诊断标准为:与其他原因无关的持续性呕吐,可测到急性饥饿(通常伴有大量尿***体),和一些间断性的体重减轻,通常至少减轻5%的孕前体重(11)。也可能伴随电解质、甲状腺、肝功能的异常。妊娠剧吐是导致早孕期住院的最常见疾病,是仅次于早产的孕期最常见住院治疗原因(12,13)。
鉴别诊断
   恶心呕吐开始的时间很重要:几乎所有受影响的妇女都在孕9周前出现恶心呕吐症状。当患者在孕9周之后首次出现恶心呕吐,要认真考虑与下述疾病进行鉴别(见下表)。要寻找怀孕前与恶心呕吐相关的慢性病史(如:胆石症、糖尿病患者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与激素-受体相互作用的孟德尔疾病(14)以及线粒体病(15)相关的罕见妊娠剧吐病例表明,至少有一部分的剧吐是由于妊娠期个别疾病状态的暴露或恶化引起的。。
 妊娠期恶心呕吐的鉴别诊断
 胃肠道疾病
胃肠炎
胃痉挛
贲门失驰缓症
胆道疾病
肝炎
肠梗阻
消化道溃疡
胰腺炎
阑尾炎
 泌尿生殖道疾病
肾盂肾炎
尿毒症
卵巢扭转
肾结石
子宫平滑肌瘤变性
 代谢性疾病
糖尿病***症酸中毒
卟啉病
阿狄森氏病
甲状腺功能亢进
 神经失调
假性脑瘤
前庭病变
偏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