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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17148
项目名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财务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三期建设采购项目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7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专用部分 1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2
第二部分磋商基本信息 6
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7
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 31
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 37
第二章通用部分 38
第一部分磋商须知 39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52
第一章专用部分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受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委托,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财务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三期建设采购项目(S17148)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相关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后续磋商。
一、项目概述
1、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财务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三期建设,内容包括工资系统、财务服务系统、账户管理系统、电子(网信)支付、资金审批(出国费)、预算计划编报、合同管理、网上报销(功能完善)等几个业务系统的建设,并结合实际管理需求对现有部分系统进行完善。本项目预算为:190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本项目不分包。
3、交货时间和地点:服务开始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系统验收。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二、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受托为本项目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已通过资格审查并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自2017年09月15日至2017年09月27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gp.)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通过中直采购频道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联合体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代表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7日(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使用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远程递交或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一号院甲6号楼)一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室递交。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至此时间未完成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2017年09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中新大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磋商。中直机关集中采购电子化平台集成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证书系统,磋商供应商须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及磋商时解密等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http://help..cn/support/client/gp/。
2、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gp.)的“资料下载”
栏目中,免费下载“全流程电子化投标客户端(版本号:)”,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扩展名为“.file”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3、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有两种方式:方式一,互联网远程递交。采用该方式的磋商供应商,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将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直采购频道”,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电子化平台,应用数字认证证书将加密后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方式二,到采购中心现场递交。采用该方式的磋商供应商,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的每天8:00至 17:00,或磋商当天8:00至磋商开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