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绥江县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细则第一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第一条播出机房担负着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第二条播出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第三条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一不准擅离职守;二不准在机房内会客;三不准在播出值班时间内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四不准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五不准带入易燃易爆物品。第四条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集中精力监视、监听,一旦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紧急启动《绥江县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第五条节目播出须严格按照节目串联单进行,不准擅自更改播出内容和程序。节目部门更改串联单,需提供《绥江县广播电视局节目更改播出通知单》,由分管台领导签字,方可更改节目串联单。值班人员须详细记录更改情况,认真填写播出值班日志。第六条不得随意改动播出系统设备设置。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更改播控计算机、字幕机、硬盘播出等计算机设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修改,应详细记录修改前修改后的数值,向下一班移交,并报告播出机房负责人。第七条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值班。第八条严禁值班人员在播出计算机、字幕机上玩游戏,值班期间严禁在播出机房上网。第九条做好机房安全工作,保持播出机房清洁。播出机房控制台上不准放置报刊杂志、茶杯;机房禁止吸烟、吃零食;播出结束后必须关闭播出机房空调电源,离开机房时关闭机房照明。第十条播出机房的设备、仪器和附件不准随意外借,经批准借出的设备进出必须试机验收。第十一条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机房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部机房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须向副局长请假。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准私自调班,确因有要事处理,须由双方向技术负责人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第十二条违反以上制度,不遵守规范操作,造成停播、劣播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处罚。第二章广播电视播出值班规程第十三播前准备工作a)播出值班人员应在正式播前15分钟到岗,查看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播出系统运行状况。b)调出当日的播出程序,认真核对总编室节目单与播控计算机播出程序二者是否一致。硬盘播出按正常操作规程进行发送、确定播出位置、素材验证,核查与播出计算机串联单是否一致,并检查播出节目内容。c)依据中央电视台(GPS时钟)的标准时钟播出控制计算机。检查播出开关切换、应急开关位置、监视、监听设备是否正常;检查播出系统通路指标是否正常。d)播出前十分钟必须收看有线回来的播出信号,发现问题应积极与网络公司传输机房联系。第十四条播出运行中1、值机人员当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或会客。集中精力进行操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杜绝人为事故。打电话尽量简短,保证电话线路畅通。2、认真检查各路播出信号监视器的图像、音量是否正常和节目是否正确。临时取消节目时,应检查串联单中前后节目播出安排,保证节目顺序正确。3、节目转换时应注意切换是否正确,并核对下一条待播节目。严禁在节目转换前后2分钟离开操作岗位,注意观察有线回来的信号,发现异常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发生的各类节目、技术和人为事故要认真如实记录,第一时间向播出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