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焊操作过程及应注意的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动力车间电气焊工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动力车间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无术语和定义,保留本条款的目的是保持本厂标准结构的一致,便于今后的修订。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总要求
电焊( 气割、气焊) 工须经体检,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检查电、气焊设备、机具的安全可靠性。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管道进行操作时,要事先检查;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要冲洗干净。
在容器内焊割要二人轮换,一人在外监护,照明电压应低于 36 伏。
焊前必须开动火证。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严格执行“焊工十不焊割”的规定。
电焊机外壳应有效接地,接地或接零及工作回路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
工作回路,电源开关应绝缘良好,把手、焊钳的绝缘要良好,电焊机要专人保管、维修,不用时切断电源,将电源线盘放整齐,安放在干燥地带,不能放置在露天场所,不能淋雨暴雨、防止暴晒、受潮。
氧气瓶应有妥善堆放地点,周围不准明火作业、有火苗和吸烟,不能让电焊机电源线从气瓶上通过。要避免频繁移动。
禁止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混放,不可与铜、银、汞及其制品接触。使用中严禁用尽瓶中剩余余气,压力要留有 1: 表压余气。
每个氧气瓶和乙炔瓶上只许接一把割具,焊割前应检查瓶阀及管路接头处液管有无漏气,焊咀和割咀有否堵塞,气路是否畅通,一切正常才能点火操作。点燃焊割具应先开适量乙炔后开少量氧气,用专用打火机点燃,禁止烟蒂点火,防止烧伤。
每个回火防止器只允许接一个焊具或割具,在焊割过程中遇到回火应立即关闭焊割具上的乙炔调节阀门,再关氧气调节阀门,稍后再打开氧气阀吹掉余温。
严禁同时开启氧气和乙炔阀门,或用手及物体堵塞焊割咀,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发生爆炸事故。
工作后严格检查和清除一切火种,关闭所有气瓶阀门,切断电源。
电焊工操作
工作前检查电焊机和一、二次线路有无漏电处,接地线是否良好,发现故障,立即找电工修理。
工作场所距易燃、易爆物要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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