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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约建议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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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物业管理规约(草案)
 
物业名称:         *****小区                 ;
物业类型:        住宅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物业座落位置:    ***                            (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
总则
为明确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运作,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保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
业主。业主是指房屋、停车位等物业(产权)的所有权人。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仅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可以代表业主。
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可以依照《物权法》设立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委员会通过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并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社区秩序。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指本小区房屋及其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企业,在此仅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本小区房屋及其基础设施前期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业主,完成房屋、车位等相关物业买卖合同行为后,完成了与物业(产权)所有权人的业主身份转变。
本规约由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的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及其关系、行为具有约束力,应当严格遵守。
物业的管理、使用、维护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并签订了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但不得免除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效力不随物业所有权的变化而丧失。
和泰花园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在****区政府、****社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有关部门及选举业主委员指导和协助下进行。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须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含义:
(一)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地)。
(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
(五)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七)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豢养宠物等。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