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实践教学目的】
通过《经济法》实践教学,使学生在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同时,通过对实务性问题的解析,帮助学生进一步消化和理解经济法理论中的重点和难点。
【实践教学内容与课时安排】(见表2)
表2
实践教学内容
课时分配
校内模拟实验
校外实训
合计
公司法律制度
2
2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
1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1
1
合同法律制度
2
2
经济仲裁与经济审判法律制度
1
1
合计
7
7
公司法律制度
〖实践教学目的〗
通过实践教学,加深对《公司法》的理解,并通过动手操作,掌握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规范与程序规范。
〖实践教学地点〗
课堂。
〖实践资料来源〗
教师提供基本材料,学生根据要求查阅相关案例和法律资料。
〖实践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假设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公司运作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能够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起草相应的法律文件。
〖实践教学内容〗
一、熟悉公司法律文本及法律文件。
二、根据提供的材料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根据提供的材料起草一份公司章程。
〖模拟实验〗
一、王某、李某、赵某协商设立天河服装有限公司,主营服装批发业务,注册资本80万元,其中王某出资30万元,李某出资40万元,赵某以一辆汽车作为出资,作价10万元,公司由李某担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以上资料,代三人起草一份公司章程。
二、某省辖市有4家生产经营化工产品的集体企业,拟设立一股份公司,发行定向募集的记名股票。总注册资本为900万元,每个企业各承担200万元,在经过该市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正式开始筹建。4个发起人各认购200万元,其余100万元向其他企业募集。并规定,只要支付购买股票的资金,即时交付股票,无论公司是否成立同时为了吸引企业购买,。1个月后,股款全部募足,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但参加人员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只有1/3多一点,且有两个发起人改变主意,抽回了股本。创立大会决定仍要成立公司,于是向登记机关提交了申请书,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其根本达不到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且违法之事甚多,故不予登记。此时,发起人也心灰意冷,宣布不成立公司,各股东的股本也随即退回。但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以公司名义欠的债务达12万元,加上被退回股本的发起人以外的股东要求赔偿利息损失3万元,合计有15万元的债务。各发起人对债务互相推委,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于是债权人推选2名代表向法院状告4各发起人,要求偿还债务。4各发起人辩称,公司不能成立,大家都有责任,因此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你作为原告方的律师,请指出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原告的损失应如何追回?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实践教学目的〗
通过实务性操作,使学生体会到合伙企业的基本特点,即其人合性是其他企业形态所不具备的。使学生熟练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特别是合伙协议中的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的基本规定。
〖实践教学地点〗
课堂
〖实践资料来源〗
教师提供基本材料,学生根据要求查阅相关案例和法律资料。
〖实践教学要求〗
合伙企业本身任意性规范较多,在规范合伙企业过程中,注意对合伙协议任意性约定的尊重,在当事人合伙协议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