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入河排污口登记表
(试行)
()登字申()第号
登记单位(签章):
登记日期: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填报要求
1、在江河、湖泊设有排污口的所有单位应如实填报本登记表。
2、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说明。
3、必须按“填写说明”如实规范填写。登记单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排污口的,应分别填写每个排污口的有关信息。
4、提交本表一式三份,每份需加盖公章,同时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管理单位。有关数据经核定后,返回登记单位一份。
5、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管理单位应对入河排污口登记表有关信息进行核查,有关数据核定后将作为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是否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依据。
登记单位1
×××××
法人代表2
×××
详细地址3
瑞安市×××
邮政编码
325200
单位性质4
国有独资
主管机关
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取用水量
(万吨/年)5
3000万吨
服务面积(km2)5
5平方公里
服务人口5
10万
排污口设置类型
新建
排污口
性质6
企业
改建
市政
扩大
其他
排放方式6
连续
入河方式6
明渠()、暗管()
泵站()、涵闸()
潜没()、其他()
间歇
排污口位置
所在行政区7×××市××街道××路:
排入水体名称8:飞云江
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9:×××
经度(准确到″): 纬度(准确到″):
设计排污能力(吨/日)10
100万吨
排污口大小
建成时间
工业废水排放量(吨/日)11
年排放污水总量(万吨)11
500万吨
生活污水排放量(吨/日)11
100万吨
其它污水排放量(吨/日)11
污水是否经过处理
处理方式12
二级处理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
项目名称13
排放浓度
(mg/l)14
总量(吨)
日排放总量15
年排放总量16
COD
NH3-N
总磷
排污河道、排污口平面位置示意图17: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所属单位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签章): 主管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2、“法人代表”按《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填写。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填单位实际负责人。
3、“详细地址”按登记单位邮政通讯地址详细填写。
4、“单位性质”填企业、事业或个体工商户等,企业进一步区分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民营等。
5、“取用水量”:直接从江河湖泊取水的填一年取用的新鲜水量;通过自来水公司或水库供水的填一年从供水单位获取的用水量。
市政排污口,填排污系统服务面积、服务人口。
6、“排污口性质”、“排放方式”、“入河方式”等栏目在后面提示栏中划“√”。
7、“所在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