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荣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设计方案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为发挥教育评估的诊断、导向和激励功能,提升荣昌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提高全县教师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受荣昌县教育委员会委托,我院特组织专家组,进行荣昌县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研发工作,建设和完善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制定和出台指导性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建构全县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首要工作,是推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改革的基础。根据《荣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改革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荣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的安排,我院着力推进荣昌县教师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研制工作。
一、设计理念
政策导向,关注现实。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研发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国家课程标准等相关政策规定为指导性意见,是基于“标准”的设计。
同时,指标体系的研发立足于荣昌县教育发展实际和发展需要,积极回应推进全县素质教育的诉求,努力寻求教师教学质量的科学评价,并力争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教”的目标。
理论支撑,科学立标。本指标体系作为区域性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性意见,科学性是首要标准。指标的设计必须符合教育规律,遵循教育要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
在指标体系的研发过程中,专家组广泛吸收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等领域的重要观点和最新研究成果,如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学、
加涅学习结果分类理论等,采纳和借鉴国内各省市关于教育目标分类评价的相关成果,创造性地形成了“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三大领域的评价指标与主要观测点。
重点突出,可测可行。指标体系的研发坚持“共性+个性”原则,力图为不同学科的教学交流搭建一个共同的平台,为大规模的评价提供共同的参照体系,促进教学和评价的交流和发展。因此,在研发过程中,注重对各学科教学共性要求的抽象与提炼,关注和呈现关键指标,不求面面俱到,旨在引导和督促教师明确教学关键目标和任务,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尽可能关注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积极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
本指标体系按照可测可行的要求,在坚持指标科学性的基础上,突出指标设计的可操作性原则,如采取行为表述的方式对主要观测点进行描述,使指标体系能贴近第一线的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对学校评价工作发挥明确的指向性作用,使各项目标能够落到实处。
二、指标定位与分解
本指标体系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荣昌县教委相关文件的精神,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分为三大领域,即“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三大领域,知识领域主要包括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指标,能力领域主要包括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合作与交流能力等,情感态度价值观领域主要包括行为习惯、个性心理、科学精神、公民与道德意识等。指标后面辅以“主要观测点”,主要是对指标所涉及到的关键词进行一定的解读,并指出指标的主要细化的方向和观测点。
本指标是抽取学科共性的指导性的跨学科指标体系,因而具有较高的概括性、开放性和发展性。各学科、各学段必须根据学科属性和要求进行具体化的工作。如不同学科在体系中列举的主要观测点之外尚有发展空间,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