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
吴水发〔201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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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水利建设工程
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通知》的通知
堤闸管理所、太浦河管理所、河道管理处、防汛物资储备中心、各水利站:
为加强水利工程有形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市场秩序,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实施,苏州市水利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苏州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通知》(苏市水[2016]81号)。现将此文转发,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苏州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通知》(苏市水[2016]81号)
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
2016年5月11日
抄送:存档。
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