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制定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有效推进。冶金焦化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创建达标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地区、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考评说明
、申请、外部评审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独立的焦化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218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应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8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应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要求,取其中较低的等级确定最后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标准化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一次死亡两人或累计死亡两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事故或累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安监总管一〔2008〕23号)中第六至十条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一、安全生产目标
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扣2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的,视为没有,不得分。
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