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艺术设计系艺术设计专业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 实施方案
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既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科学研究工作的一种必要形式,也是让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独立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教育过程,同时,也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加强我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系在严格执行《湘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条例(修订)院发【2010】39》、《湘南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2011年版)》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根据系部自身的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意义
毕业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设计、创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技能,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
2、培养学生刻苦钻研、勤于探索、勇于创新、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和工作作风;提高学生的设计表现能力和设计转化能力;提高学生的设计分析、设计批评的能力,以及设计理念表达能力
3、进一步深化相关理论知识,拓展知识面,使学生在文献查阅、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理论分析、方案制定与分析比较、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技巧等多方面的能力得到培养和提高。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系部的统一领导下完成。
(一)系部领导机构与职责
系主任对本系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责,由分管副主任具体领导,建立系部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系部领导小组”)。
系部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范迎春
副组长:张光俊
成员:唐凤鸣、姜航、廖晓刚、陆岚、蒋登攀、蒋钟东、蒋艺芝、陈大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根据艺术设计专业的特点,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前,制定、公布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2、向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进行工作动员,审定指导教师资格,组织对初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
3、组织审定全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4、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学生选题结束后,确定并公布题目、指导教师、学生对应名单;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前完成选题工作,并将“艺术设计系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报系部备案。
5、为学生组织关于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选题要求、参考文献、论文格式、论文答辩等内容的讲座。
6、定期检查各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做好对开题、中期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7、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前,提前二周组织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确定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各答辩小组组长、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
8、按学校要求,组织、安排、指导各专业答辩小组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审核本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其分布状态,确认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9、做好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自评、自检与总结工作,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计划、措施,或向学校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
10、组织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候选人。
(二)教研室职责
1、教研室是组织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学校、系部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
2、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3、根据指导教师条件,确认指导教师名单,并将题目和指导教师名单上报系部。积极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适当的资料、实验条件等。
4、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把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5、组织安排好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6、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系部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
7、按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要求,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送系部归档保存。
(三)指导教师职责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与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定,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并上报系部领导小组。
2、学生毕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