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护理部桑冬梅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医德规范”)。
第二条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准则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干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第三条医德规范如下: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三条医德规范如下:
第四条为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一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各医疗单位都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单位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第六条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要实行医院新成员的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未经上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第七条各医疗单位都应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
第八条医德考核与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特别要注重社会评价,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
加强医德建设,必须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近几年来,随着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医疗活动透明度的增加,医疗纠纷有逐年增加之势,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医务人员的医德水平不高,部分医务人员对患者不负责任。可见,只有增加医德建设,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促使每一个医务人员认识到自已所从事行业的特殊、崇高和神圣,才能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从而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如何培养医德情感
努力塑造医务人员的道德人格是由医德认识、医德情感、医德意志、医德信念和医德习惯这五种要素构成的,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
塑造医务人员的道德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