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地基基础工程的一般规定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应注意的事项
基槽(坑)从开挖至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槽(坑)内,以免塌方或基土破坏。
基槽(坑)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
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化石等,应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处理。
当挖至距槽底50cm以内时,应抄出距槽底50cm的水平线,作为基槽底抄平的依据。
采用机械开挖至接近设计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留30cm厚土层不挖,后由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
基槽(坑)挖好后,应对坑底进行抄平修整。
基槽(坑)挖好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待做基础时挖除。
堆放开挖的土方,,。
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补2-1的规定。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补2—2的规定。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表补2-1)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
一般性粘土
硬
1:~1:
硬、塑
1:~1:
软
1:
碎石类土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1:
充填砂土
1:~1:
注:①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②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③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表补2—2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
基坑
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
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
控
项
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
(由设计中心
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
般
项
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堆(路)面的基层。
土方回填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补2—3的规定。
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补2—4的规定。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表补2—3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0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土壤试验(1)
土壤试验的范围
土壤试验是施工试验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场地、地基、基槽、房心等的素土、灰土、砂石、砂的回填。
回填土的质量要求
填土应具有一定的密实度,回填土质量以密实度为标准时,应做土的击实试验,提出最大干容重、最佳含水率,提供最小干密度控制指标。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土的颗粒不得大于50mm。在管道的上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