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人员上岗、离岗管理
第一节总则
为全面贯彻“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监理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关系,正确维护集体利益与个人权益,建立正常有序的人员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每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序地安排好所有从业人员的上岗、离岗工作,确保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监理工作能够持续、稳定、正常地开展,根据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业主相关的建设管理制度、亚通监理所的规章制度和《遂资眉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结合监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 总监办首先对拟上岗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习专业、工作经历、监理资格证等。
(二) 所有从业人员都应遵纪守法,遵守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业主和亚通监理所及所在合同段的各项管理制度,享有劳动权利,恪尽岗位职守。
(三) 所有从业人员上岗、离岗都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四) 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土建工程内监理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均应按本制度之规定办理上岗、离岗手续。
(五) 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土建工程监理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凡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上岗的,对从业当事人将不予进行考勤考绩,对违反规定的监理
人员进行批评或扣发质量奖励。
(六) 从业人员未按本管理制度办理离岗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对监理聘用合同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未移交完毕个人借用的办公、生活用品、工程有关技术资料、监理日志等,用当月所有工资、补贴予以补偿,总监办在全监理合同段予以通报批评。
2、离岗后,发现监理人员有以下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监理公司将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对工程技术资料乱签字、滥签字,造成监理工作被动或有较大负面影响的。
(2)发现与施工单位有不正常关系。
(3)其它与监理人员身份不适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二节人员上岗管理
(一)监理项目所有从业人员上岗的途径一般有:(1)公司推荐;(2)总监办推荐;(3)个人自荐;(4)公开招聘应聘;(5)其它途径。拟上岗的人员均按以下程序办理(公司指定安排的或总监办直接考察聘用的人员按照以下第二款开始办理):身体状况、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再教育学习等情况,确保任何人员的综合条件与拟聘用岗位工作相适应。
(二) 拟聘人员填写上岗登记表,总监办提出初步考察意见,报总监审批。
(三)总监办根据上岗登记表和总监办考察意见,进行考察。一经批准,总监办通知拟聘人员进场,并做好同拟上岗人员的进场联系工作。
(四) 人员进场后,出具证件原件,核对上岗登记表,由本人亲笔完整清楚地填写每一项内容,总监办核实后,报总监办存档。出具证件要求如下:
1、拟聘监理人员须出具身份证、监理证或监理培训证、职称证、毕业证、工作简历,及其它能证明本人相关资历的书面资料,身份证、监理证、职称证必须出具原件。
2、拟聘服务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与拟从事工作相关的执业资格证明(驾驶证、厨师证、计算机等级证等)和其它能证明本人相关经历的书面资料。必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明原件。
3、拟上岗人员到总监办报到后,本人出具并完善证明材料,并详细介绍工作简历。经协商双方无异议时,拟凭上岗人员报到工作。
(五) 验证程序及要求:总监办进行有关证件的审验工作,同时进行复印、电子扫描存档。
(六) 拟聘人员到总监办报到,领取生活、办公用品,签署财物登记表。
(七) 拟聘人员签署试用协议,进入试用期上岗工作。
(八) 拟聘人员试用上岗后,由所在总监办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教育。岗位培训教育一般可以采取小集中培训或是个人单独培训。主要培训内容:
1、对所有人员,应介绍公司基本情况、项目工作基本情况,必须进行项目管理制度或办法的学习培训。
2、对监理人员,同时应进行项目监理工作情况、指挥部制定的相关建设管理制度或办法、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内容的学习培训。
3、对行政人员,重点是针对文件收发、打字文印、财务财物管理、接待、综合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4、对驾驶人员,重点进行车辆管理和行车安全教育培训。
5、对炊事人员,重点针对保障饮食卫生、防火防盗安全、做好餐饮服务等内容进行培训。
6、所有人员接受培训完毕,在上岗之前须签字确认并明示本人对相关情况业已知晓。对不能签字确认的,仅仅视为聘用试用,非项目正式聘用员工。
(九)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总监办根据个人综合情况确定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并经总监办批准后将试用考察意见正式告知本人。
(十) 经试用满足项目工作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