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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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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doc

上传人:翩仙妙玉 2013/1/1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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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392、证券公司可以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吗?如果可以,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如果直接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存在法律障碍吗?
资产管理公司,好像没有先例;子公司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那还不如直接成立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比资产管理公司审批要严格许多;看了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规定、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好像没什么实质性障碍,只是目前没有券商这样操作。
经纪分公司跟营业部有区别?分公司不能做经纪业务,下面可以再设营业部;现在证监局要职能总部全回注册地,没办法,只好设分公司管营业部。
《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
第三条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
第四条分公司应当在证券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超越授权范围经营。
证券公司可以授权其分公司经营下列业务:
(一)管理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营业部;
(二)经营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三)作为证券公司专门的证券自营业务机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
(四)作为证券公司专门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机构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其他业务。
第五条分公司不得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分公司经授权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得经营其他业务。
证券公司不得授权同一家分公司经营具有利益冲突的不同业务。证券公司授权分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总部不得再经营或者再授权其他分公司经营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