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答记者问
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0年03月19日     来源:
 /pub/newsite/bgt/xwdd/201003/
日前,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8号)(以下简称《指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中国证监会推出《指引》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答:《指引》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又一个配套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在创业板推出半年后发布该《指引》,目的在于进一步落实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定位,更好地支持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实施,推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同时也顺应了社会各界及市场各方对创业板持续健康发展的共同期望和呼声。
首先,《指引》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落实《办法》确定的创业板市场功能定位。
创业板自2009年10月23日顺利推出以来,企业申报积极,投资者参与踊跃,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积极效应初步显现。截至2010年3月12日,已有66家企业在创业板公开发行,筹资近400亿元。从66家公司的行业分布看,大都属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教育传媒、先进制造业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总体上体现了创业板支持创新型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发展的市场定位。
但是创业板推出以来,市场也存在一些议论或误解,从申报和推荐的实际情况看,有的保荐机构推荐的企业主要从事传统业务,创新能力不够突出;有的企业选择申报创业板仅仅是认为创业板的排队时间短,发行市盈率高。这些都反映市场对创业板定位的理解存在偏差。因此,有必要通过《指引》引导市场各方正确认识和理解创业板,进一步明确在目前的宏观经济战略目标下,创业板市场的主要着力方向。
第二,《指引》的制定旨在更好发挥创业板支持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作用。
经过金融危机考验,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正在酝酿深刻的变革。一些发达国家谋求危机中蜕变,推行“绿色新政”,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环保经济,正成为全球共识。我国经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显迫切。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增强我国经济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减排,抑制产能过剩和高耗能、重污染的产业,这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选择。通过《指引》强化创业板的市场定位,有利于创业板市场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服务。
第三,《指引》的制定顺应了社会各界和市场各方的共同愿望和呼声。
创业板推出后,社会各界及市场各方对创业板寄予很高的期望。大家普遍希望创业板真正发挥支持创新型企业和成长性企业的功能。顺应市场的要求,中国证监会自去年12月以来就创业板市场定位、企业特点、行业导向等问题,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进行了问卷调查,并与相关专业人士进行了专题讨论,与部分保荐机构进行了座谈,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指引》初稿。《指引》在起草过程中征求了有关部委、部分行业专家和市场专业机构的意见,《指引》的内容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精神保持一致,同时也充分反映了市场的需求。
 
问:请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