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部分要点介绍
郑国权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广东水利大厦1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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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内容
一、技术审查的总体要求
二、应熟悉掌握的相关规定
三、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的确定
四、项目概况的审查要点
五、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六、水土保持工程界定
七、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八、水土流失预测
九、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典型设计要求
一、技术审查的总体要求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省厅及市局关于方案审查的有关要求。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3、查阅工程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重视现场考察,核查方案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符,核查方案的设计深度。
4、注重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注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和典型设计,注重防治措施的可实施性。
5、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方案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6、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二、应熟悉掌握的相关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关于发布《水利工程各阶段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水总局科【2005】3号
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08】8号
《关于加强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水保【2007】9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水保[2008]264号
水保[2007]184号文
三、设计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及方案服务期
对尚处于立项阶段且未动工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方案的设计深度应达到可研深度;
对已动工未完工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补报方案时编制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2002]118号文中指出:“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至方案设计水平年结束;
建设生产类项目方案服务期应结合首采区、初期灰场等的使用年限确定。方案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0年;
四、项目概况
(一)报告书须交代的主要内容
主要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及总体布置、比选方案、施工组织、工程征占地面积、土石方量、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与安置等情况。若有与其他项目的依托关系应予说明。并附工程特性表和相关地理位置图、三区划分图等。
(二)审查要点
1、线型工程
首先需明确本工程建设地理位置、项目建设单位、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单位和投资比例等内容。
详细介绍工程项目组成、建设内容、工程特性、建设规模、总体布置,包括比选方案的比较。
按项目组成分行政区域列表说明各单项工程占地面积、占地类型、占地性质。
土石方平衡表中,应包括线路和渣料场表土剥离等土石方量;按自然节点(大桥、隧道)分段,并列表说明各段的土石方平衡情况。
说明深挖高填路基、桥台与桥墩、隧道进出口等的位置、基本情况、施工工艺等,突出与水土流失有关的水土渣的部分。
明确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道路、取土场、弃渣场的位置,完善相关内容的介绍。
2、点状工程(水利枢纽工程)
与线型工程不同之处在于:
要介绍五通一平阶段的施工用水、电、交通、通讯、场地布设情况,并通过分析与评价找出与水土流失有关的重点项目及重点部位(如取土取料场、弃土弃渣场、高填深挖部位等)。
不得向已建成水库内、河道中弃渣,需复核死库容内弃渣场的位置、堆渣高程、弃渣量、弃渣体的整体稳定性,说明渣料场与周边敏感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关系,原则上不能搞自溃式施工围堰。
按主要工程项目分挖方、填方、调运方、借方和弃方绘制土石方平衡表和土石方流向框图;在土石方平衡表中,应包括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项目区和渣料场表土剥离、围堰的建设与拆除等土石方量。
明确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要求。
3、土石方平衡
应以主体工程的土石方平衡为基础,查阅项目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挖填方的施工时段、土石方组成、剥采比及回填利用率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弃渣取土流向,不应简单采用挖方与填方加减计算。
(一)水土保持评价的含义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新国标)中规定了项目及渣料场选址、工程建设方案比选、施工组织、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还规定了不同类型区和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特殊规定,水土保持评价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