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工作总结
总则
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
脚手架
基坑支护
模板工程
“三宝”“四口”防护
施工用电
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
塔吊
起重吊装
施工机具
一、总则
1、认真贯彻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体制,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二、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各级、各职能部门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齐全,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考核制度。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
(三)、安全检查
1、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2、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
4、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5、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6、安全检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7、针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的进行整改,并有复查记录。对于重大的隐患事故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四)安全教育
1、建立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具体,有针对性。
3、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
三、文明施工
(一)施工场地的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宜采用硬质材料。不得用彩色布条、竹芭等。市区主要道路及观景路段围挡不低于两米五,其他工地围挡不低于一米八。
2、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定门卫制度。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
3、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美化施工现场,进行适当的绿化布置。
4、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确保安全。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
(二)现场住宿
1、现场设置职工宿舍应集中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