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昆明润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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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土石方明挖工程项目:如采石场、土料场开挖等可参照使用.
(2)本细则编制依据:
1)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2)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3)—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4)SL23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5)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施工承建合同签署之后,承建单位应抓紧时机,尽早开展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报送给业主,由业主签发,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3)在施工放样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测量措施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同时,应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加密工作,其成果报送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4)承建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施工区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测量记录,应报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工程师将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测,并呈报业主备案。
(5)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并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施工措施应包括:
1)施工开挖平面布置图。
2)开挖方法、程序和爆破试验。
3)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开挖分层、分块图。
6)一般爆破、控制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设计成果及参数选定。
7)场内风、水、电供应措施。
8)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渣料场堆置设计。
9)边坡及基岩保护措施。
10)质量和安全、环保措施。
11)施工防汛及排水措施,通讯及照明措施。
12)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
(6)土料场和石料场采挖的28天,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除应包含第(5)外,还应包含料场规划、土石方平衡等,报业主和监理机构批准。
(7)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采用基岩面一次爆破和水平光爆开挖技术、或控制开挖料颗粒级配等情况下,承建单位应先进行必要的爆破试验。并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爆破试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试验内容和目的。
2)试验地点和部位选择。
3)试验组数和爆破设计。
4)观(监)测布置、方法、内容和仪器设备。
5)试验工作量和作业进度计划。
6)安全防护措施。
7)其他必须报送的材料。
(8)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1份。
(9)承建单位在完成所有施工准备后,即可向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机构在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按照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对施工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当所有准备工作满足开工要求时,由业主单位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