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0
文档名称:

第三章火灾现场询问.ppt

格式:ppt   大小:312KB   页数:4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第三章火灾现场询问.ppt

上传人:wz_198613 2018/8/15 文件大小:31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第三章火灾现场询问.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三章火灾现场询问
第一节概述
一、询问的概念:调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进行查询并取得证词的一种调查活动。--《预审学》王怀旭
二、询问的作用
1、为现场勘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提供重要信息;
2、为现场勘查提供线索,明确勘查的方向;
3、有助于发现、判断痕迹物证;
4、有助于验证现场情况;
5、有利于分析判断案情。
三、询问证人的规则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条文规定:
1、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起火单位、个人及相关人员应当主动如实地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2、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核实后签名或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当签名或盖章。
三、询问证人的规则
3、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责任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责任人员可以口头传唤。对于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责任者,可以强制传唤。
4、火灾调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要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三、询问证人的规则
5、告知询问对象如实提供证言,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
6、询问人员要为取得火灾调查岗位资格的消防人员。
7、个别询问原则。
8、对未成年人、聋哑人、少数民族、外国人的询问。
9、对被询问人的个人隐私保密。
10、询问人员在询问过程中要自律。
第二节询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证人的概念和条件
证人:了解火灾发生发展情况并向火灾调查人员提供笔录的人。
条件:在调查活动开始前便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证人必须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的人;
证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不可以做为证人。
法律上的一些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做证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42条)
生理上、精神是有缺陷或年幼、不能明辨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做为证人。(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53条)
第二节询问的对象和内容

发现火灾的时间、最初起火位置及两者的依据;发现起火的过程;是否有可疑的人出入火场;发现火灾时火灾的燃烧、发展、蔓延现象等。
2、报警的人
报警时间;报警经过。
二、询问的对象和内容

到达火场时火势发展情况;扑救过程;是否发现的可疑的人、物、痕迹;起火单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是否正常;起火点附近在扑救时是否进行过破拆或破坏;用何种灭火剂,效果如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