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
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
惠州市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办公室编
关于《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的
通知
各科室、组:
为规范我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和规范化体系,真正把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印发至全院各科,目的是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行政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具体承办,纪检监督检查,工会组织实施,职工全员参与的有效机制,使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落到实处,有效地保护、调动和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保证医院平稳、和谐、健康地发展。
附件:1、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2、医院“三·三”发展规划
3、关于健全机关工作程序的意见
4、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5、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
6、信访工作制度
7、投诉管理办法
8、民主生活会制度
9、职工之家民主管理制度
10、经济支出管理规定
11、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12、通讯工具管理办法
13、关于车辆管理规定
14、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15、药品挂网阳光采购实施办法
16、财产物资报废及赔偿制度
17、关于会议和接待用餐的管理办法
18、关于做好医院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
惠阳区妇幼保健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建立规范、科学、有序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高院务公开工作质量,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人人参与、监督到位、注重实效、职工满意”的工作方针,确保“应公开事项达100%;公开及时率≥98%,公开内容准确率≥98%;职工投诉处理有效率l00%;职工满意率80%”工作目标的实现,增强职工对医院的信任感和责任感,根据《广东省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体系文件(指导文本)》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院务公开工作在院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院务公开办公室、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相应的专项小组,各专项小组及责任部门要成立院务公开工作小组,组织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一)院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伟强(院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叶惠娴(副院长、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
张伟霞(副院长、党支部纪检委员)
倪明军(副院长、党支部委员)
严美强(党支部委员、工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
成员:盛霞玲、邓小芳、黄琳、李粤琴、张惠钦、陈育煌、叶露、
梁银珠、甘兰、徐俊雄
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组织本院所属各级领导和部门按照本实施细则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落实。
b)负责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方案、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重大事项的审定。
c)负责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等重要事宜的审定。
d)按照分工负责制对分管部门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推进负有领导责任。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党支部书记、院长)
a)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负有领导责任,是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对各级党组织督促各级领导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进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b)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确保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c)组织院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每半年一次)听取有关部门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情况汇报,定期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领导制定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
d)督促和指导各分管领导、院务公开办公室、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院务公开专项小组和责任部门及时调研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
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工会主席、副院长)
a)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负有实施责任,是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第一执行人”。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实施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实效性。
b)按照分管职能,主动搞好各级各部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c)把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方针目标管理,定期研究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院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问题。
d)将医院改革发展的要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点;按照规定形式和途径公开有关事项;并向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报告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情况。
e)落实院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制,督促各级行政领导、部门按照各自的任务和职责,落实到人。
(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
主任:严美强(党支部委员、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