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开招标书
赣鑫磊政采字[2012]09号
招标项目名称: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机房、网络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江西省永新县人民医院(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4-7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8-26
第四章开标和评标须知 27-29
第五章招标货物技术及商务要求 30-65
第一章投标邀请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西省永新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机房、网络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机房、网络改造工程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开标前到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4、定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在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永新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18号
邮编:343000
采购人联系人: 黄先生电话:0796-772234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796-8289785
传真:0796-8289785
电子函件:jxja_xl@
保证金查询电话:0796-7716610(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投标方须知
1、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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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义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江西省永新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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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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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以及安装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方式投标,只允许投标人自己履行该项服务,投标人必须为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商。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
商才能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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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6、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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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投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报价总金额到拾元为止。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7、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保证金
:00之前交纳伍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到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