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目前,信用卡已经成为我们经济生活中重要的金融工具,我们在使用信用卡的“透支”便利的同时,也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准则,否则也会构成犯罪。通常我们所讲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账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区别于其他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目前,信用卡已经成为我们经济生活中重要的金融工具,我们在使用信用卡的“透支”便利的同时,也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准则,否则也会构成犯罪。通常我们所讲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发卡行账户上已经没有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发卡协议或者经银行批准,允许其超过现有资金额度支取现金或者持卡消费的行为。实质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短期信贷,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区别于其他金融凭证的最明显特征。透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善意透支,指持卡人完全遵守信用卡章程和发卡约定,在约定或规定的额度、期限内行使透支权,并如期归还的行为。持卡人违反了信用卡章程和发卡约定,超过约定或规定的额度、期限进行透支,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及时归还或者自动归还的行为属不当透支,但因透支人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故也属于善意的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必须具有以下特征:主体为信用卡的持卡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的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行为人主观上有恶意透支的故意,包括对规定限额、规定期限的明知和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