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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备案考核注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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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备案考核注册.doc

上传人:840122949 2018/8/16 文件大小:7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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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备案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备案考核注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师承备案
一、师承备案人员具备的条件
;
;
、民族医药事业,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二、师承人员指导老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职指导老师必须出具单位同意作为指导老师的证明;
,或者具有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民族医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
,能够完成师承教学任务;
;

三、师承备案提供的材料
1.《中医医术师承人员备案审批表》;
《中医医术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
;
、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者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

四、师承备案的程序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在县(区)以上公证机关公证。
(区)级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中医医术师承人员备案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县(区)级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初审不合格的,告知不合格的理由或其所需补充的材料。
(区)级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应在10个工作日向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提供的备案材料和《审批表》进行
复核。复核合格的,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复核不合格的,告知不合格的理由。
,向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申请备案。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最终备案。

五、师承备案时间的计算
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备案的学员,在备案后第五个年度可以申请中医医术医师资格考核;
在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备案的学员,在备案后第六个年度后可以申请中医医术医师资格考核。
如:在2017年6月30日前备案的,可以在2022年度申请考核;在2017年7月1日后备案的,可以在2023年度申请考核。
六、师承学习的监督管理

、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每年度对师承人员进行考核,对师承人员学录等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是否跟师学录等,不计算学习时间;情况严重者,报自治区中医药回医药管理局后,取消跟师备案学习资格。
第二部分考核管理
一、考核申请
(一)申请资格条件
,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是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是推荐医师同时推荐学员不超过四名。
,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是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普遍认可;
三是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应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内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是推荐医师同时推荐学员不超过四名。
(二)申请提交材料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
(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