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界沟煤矿2013年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以及安全监管部门关于煤矿职工培训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矿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德才兼备、会管理、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编制2013年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为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集团公司提出的“科技兴矿、人才立矿”的宗旨,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满足企业发展壮大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和高标准,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标准化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素质。培训和塑造职工队伍综合素质,让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业务技能,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矿井长治久安。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新工人、转岗工人岗前培训工作,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持证上岗。
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责任,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主要途径和手段,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因此,做好煤矿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新工人岗前培训意义深远,必须真抓实干。今年,全矿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新工人培训原则上采取“一分三统”(分批培训、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的办法进行。其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新工人岗前培训不少于72学时,凡未经培训的新工人,转岗工人一律不准下井,切实做到持证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二)进一步加强班组长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班组长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最基层的管理人员,是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直接组织者和落实者。提高班组长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等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煤矿井下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减少伤亡事故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87号)、《界沟煤矿班组建设实施办法》(界煤字[2012]83号)文件精神,今年,计划对全矿各单位班组长进行安全技能及质量标准培训,培训结束后,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发《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对不具备班组长素质的班组长矿将予以淘汰。
(三)依法依规继续做好“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煤矿企业的“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生产设备的不断更新,以及煤矿标准化建设的逐步推进等对“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做好煤矿
“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是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法律法规赋于企业的主休责任。今年对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分为内培和外培两种。一是由培训中心根据培训计划,对主要生产单位特殊岗位分期分批进行特殊工种进行内部轮训。凡是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