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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交通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上海高院协调和解机制的合法性探讨
姓名:张闪闪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
指导教师:叶必丰
20081028
上海高院协调和解机制的合法性探讨

摘要
近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
作的若干意见》,在国内法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人们从各个角度对相
关问题进行了思考与讨论。本文对各种观点进行了整理、分析,明确了
争点的问题所在,并试从合法性角度对上海高院的《意见》作分析探讨。

关键词:协调和解,调解,合法性
EXPLORE THE LEGITIMACY OF
RECONCILIATION MECHANISM OF
SHANGHAI HIGH COURT



ABSTRACT


Recently, Shanghai High Court promulgated the "Opinions On
Strengthening The Reconciliation Of Administrative Cases", which attracted
wide attention in domestic law school. They discussed this problem from
various perspectives. In this paper, the various points of view will be
collected and analyzed. A clear point for the problem will be found. Then I
will try to analyze the legality of the Shanghai High Court’s reconciliation of
administrative cases.


KEY WORDS: reconciliation, coordination, legality
上海交通大学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
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
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
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
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张闪闪

日期:2009 年 2 月 2 日
上海交通大学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
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
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
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
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保密□,在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属于
不保密√。
(请在以上方框内打“√”)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张闪闪指导教师签名:叶必丰

日期:2009 年 2 月 2 日日期:2009 年 2 月 2 日
引言


不适用调解是行政诉讼的一个原则。但是,在行政诉讼实践中,大量案件通过协调和解解决
已是审判中一个“公开的秘密”。1这一点从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可以清楚的看出。2自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到 90 年代中期,全国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从未低于收案数的 1/3。最高时达 %。个
别地区一度竟然高达 %。3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06 年,在全国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完
善或改变行政决定后,原告自愿撤诉的 32146 件,占总数的 %。同比上升 %。从江苏
全省法院行政案件的统计情况来看,近年来大约 40%左右的一审行政案件是在法院做了协调工作
后结案的,二审协调和解成功的也在 5%-10%之间。4相关资料显示,2006 年武汉市全市法院共受
理各类行政案件 733 件,其中以协调和解方式结案的 150 余件。北京也有近 3 成的行政案件以协
调方式解决。行政审判工作走在前沿的上海,据统计,经法院协调后原告撤诉的行政案件达到
30%以上,一些区县法院达到 50%以上。5
在上述背景下,2007 年 4 月 5 日,上海市高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的
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上海颁布此意见之前,也有许多省份已经开展了行政协调和
解的试点和经验总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