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招标编号:
标题
招标文件
发包人:湖南省脑科医院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I卷商务条款 2
第1章招标公告 3
第2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5
第3章合同条款和合同格式 15
第4章采购清单 23
第5章投标文件组成 24
第6章评标办法 36
第II卷技术条款 41
第I卷商务条款
第1章招标公告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热水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范围:
合同内容包括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下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机组总电功率70-90KW,总制热量320-360KW,单机数量>5台,采用合资一线品牌热水机组)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近3年至少在湖南省内有2个医院类似工程供货安装业绩,且在长沙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必须满足第(4)项要求;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凭单位开具的法人授权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 18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泰广场)(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0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内)
邮编: 410007
电话: 7
传真: 0
联系人:
第2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编制内容
1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金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2
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支付方式:
以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回执为准
财务专线:
联系人: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日历日)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套,副本肆套,电子文档贰份。
6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如果投标人拟将投标设备的部分设备和/或部件进行外购,须事先经发包人批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其推荐的外购商的所有证明材料。
7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备选方案均不作考虑。
8
投标书递交地址: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泰广场)(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接收人:
投标截止期:
9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一、说明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热水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项目名称: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热水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50天内
交货地点: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发包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系湖南省脑科医院。
“招标代理人”系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系发包人和招标代理人。
“投标人”系指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能向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以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以及其它服务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