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为满足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XX段第x施工标段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强化施工质量过程管理,提高项目部参建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项目部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的质量奖罚管理。
二、职责
1、质量管理办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管理;
2、项目部总质检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三、细则内容
1、考核对象
本细则考核的对象为现场施工的各施工单位;
2、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3、通用考核内容如下:
发生特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将对施工队罚款50000元/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将对施工队罚款20000元/次;发生较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将对施工队罚款1000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次;
由于施工错误或不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造成工程大面积返工,给予施工队2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责任人500元/次的罚款;
单元工程一次验收不合格,对负责本项目的施工队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质量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从而造成工程不能及时验收的,对施工队200元/次的罚款;
施工队应能提供必要的施工过程影像资料,完善内业资料归档,若不能及时提供,影响资料验收归档的将处以200~1000元/次的罚款;
单元工程验收时施工队各项资料必须准备齐全,资料不齐全影响质量验收给予施工队罚款500元/次;
质量整改不及时,通知单不回复或整改未达到要求,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关键项目未按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且其施工方法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给予施工队2000元/次的罚款,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罚款50元/次;
施工队在分部、单元工程验收过程中未严格落实“三级检查制”的对相关施工队罚款2000元/次,所属施工队质检员罚款50元/次;
混凝土浇筑施工未办理开盘通知单,而擅自浇筑,对施工队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责任人除对造成的后果负责外,还将进行1000元/次的处罚;
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进行养护的,对施工队(班组)罚款1000~5000元/次;
、缺棱掉角的将罚款200元/处;
、狗洞视其严重性罚款50元~500元/处;
,视其严重性罚款1000元~ 10000元;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出现跑模现象,且处理不及时造成混凝土外观质量及相关实体尺寸不符合相关要求,对施工队处以1000~5000元罚款;
、道路、沟道出现积水、排水不通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在已完工施工面上拌制砼,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石)方开挖断面相关尺寸不满足设计要求,对施工队罚款1000-3000元/次,未及时处理且进行报检的,除加倍处罚外并对相关技术人员罚款50元/次;
,每发现一次罚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