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安监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赣州市安监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安监〔XX〕 7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以影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积极稳妥的推进试点工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实施范围
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和各乡镇安监办。
三、工作任务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公示范围不明确、程序不完善、平台不统一等问题,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公示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收费四类。公示原则是合法、及时、准确、全面和便民。
。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执法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都必须主动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采用以县局网站公示为主、其他公示方式为补充的方式公示。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栏目。
。加强事前公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人民政府网站、行政审批窗口等,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必须出示执法证件、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业务股室设置工作人员岗位牌。推动事后公示。建立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按照规定公开、更正或调整相关执法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特别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双随机”抽查及监督检查结果情况。
。事前。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需要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保密性、合法性审查。事中。及时对公示的执法人员信息进行调整更新,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对在执法中不表明身份、不规范使用执法文书等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局综合股要加强行政执法行为、执法证件的监督;局办公室加强对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规范相关公示信息。事后。要及时将行政执法决定名称、主要事实、依据、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根据省、市的要求,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全台。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建立全过程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和管理监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