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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电气自动化(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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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西南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定稿)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结合人文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第一条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教育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 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2.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3. 各学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具体的活动内容表现形式为:
1. 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
2. 学校立项的本科生科研课题研究;
3. 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和艺术活动;
4. 学校各类科技、学术活动和文化节(周);
5.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6. 论文、征文和其他作品;
7. 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8、人文学院根据本学院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学生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
第二条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三)第1-,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学年
第一学年1学分
第二学年1学分
第三学年1学分
本科学****期间
学期
第一
学期
第二
学期
第三
学期
第四
学期
第五
学期
第六
学期
应修学分






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1学分
(四)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课时;
人文学院学生在校学****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人文学院学生须在一、二、三年级分别完成1学分()同时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1学分(不得与前三学期已经计入的学时重复计算),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持续时间须一周以上,方能计入相应课时。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所取得的课时可以分学年分项目累加,直至完成30课时为止。
(五)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六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三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课时数30%。
(六)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主要是与学校评优秀、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期须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第三条根据实际,学院成立以党总支负责人、辅导员组成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辅导员为指导,班级干部、学生代表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5—7人);成立以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为主体的第二课堂学分仲裁小组(3—5人)。
第四条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第二课堂课时认定工作,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社团活动、班级活动,由学生第二课堂课时认定小组认定。
第五条同一学期,同一项目所获得的课时只记最高课时,不累加。同一学期,在同一竞赛(活动)系列中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参加多个社团的、同一件作品获得多项奖励的,视为前款所指的同一项目。
第六条为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课时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课时。
第七条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申报、由学生第二课堂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