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刑法解释对排除犯罪事由的证明
【】当某一行为符合构成要件时,有时会由于存在违法或责任阻却而不构成犯罪,当阻却效果不明显的时候,可以用刑法解释来分析行为所欲该当的构成要件,透析出罪或入罪的必要性。
【关键词】构成要件;阻却效果;刑法解释;必要性
一、排除犯罪事由的情形(一)违法层面的阻却
我们说一个行为该当了某一个构成要件时,则其行为已经和刑法发生表面的关联,但由于存在违法阻却或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该行为将不再被评价为犯罪。违法构成要件似乎是明朗的,但由于存在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构成要件在有些时候就会显得很模糊,尤其是在认定某些罪与非罪之间。当然,这也是刑法作为制定法与保障法所必然存在的,违法阻却层面的判断必然具有模糊性,而刑法违法构成要件的解释也就应运而生。对于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我们会试图用历史解释的方法,即主观解释,去探求立法者的愿意,但目前学界将历史解释称为主观解释,笔者认为是存在疑问的,因为作为解释者而言,主观是解释者的主观层面,立法者的主观方面还是需要解释者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重现或完善,至此,笔者其实也是赞同所谓的目的解释的合理性的,只是其只是解释原则,而非规则,非方法。刑法解释方法相对复杂,在此,笔者不做展开,以后会做一定的探究。(二)责任层面的阻却
何为责任?责任就是构成要件个别类型化进行的非难,而非难可能性的存在与否直接决定犯罪的是否成立。这也体现了刑法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惩罚,挽救能够挽救的人。当行为人的年龄或精神存在不具有归责可能性时,或主观上不具有故意或过失的罪过时,或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时,从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出发,责任阻却,行为不构成犯罪。奉行结果无价值论的学者们,主张故意与过失是责任层面的要素,例如,著名刑法学家,张明楷教授。故意的衡量看似很简单,但在极少数的案件中,为实现公平起见,其认定是需要缜密推论的。(三)超法规的违法阻却行为存在阻却可能指向的构成要件
实践中,有些案件在是否构成犯罪层面是存在争议的,例如,***行为。大多数学者主张其不构成犯罪是因为其存在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笔者将在下文中将该行为所欲指向的构成要件作刑法解释,证明其不存在也不应当存在构成要件该当的可能性,进而排除其犯罪成立的可能性。二、刑法对***行为指向的故意***罪构成要件的解释与分析(一)故意***罪的构成要件的文义解释
刑法232条对故意***罪的罪状描述很简明,即故意***的。故意是主观层面的体现,即希望或放任。***是行为和结果,人是他人,有生命的自然人。故意的法律确信与事实认证的程度如何?杀这个行为的手段与方法,时间与地点对行为人客观见于主观的恶又是存在何种影响呢?下文对行为的进一步分析也必然以此文义解释为基础展开。(二)***行为中的故意与***罪中的故意比较
我们说,故意是希望或放纵的心理态度,希望或放任的是所欲达到的目的,尽管目的与动机并不影响定罪。***行为中,行为人所希望的是患者解除痛苦,而其裁体也只能是患者的死亡。笔者将其定义为,故意背后的故意,即真实的故意。故意作为主观层面的要素,其本身就是抽象的,故意的真实探寻更是抽象与困难的,但刑法若力求精巧与公正,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倘若行为人为解除患者的痛苦而以残忍手段致患者死亡的,无论如何,我们很难容忍这种行为,因为我们无法对行为人的主观善意产生确信,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