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煤矿标识卡使用管理制度.doc

格式:doc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煤矿标识卡使用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小猪猪 2013/2/1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煤矿标识卡使用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标识卡
使





二○一三年一月
煤矿人员定位系统
标识卡使用管理制度
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日益重视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确保安全高效生产的需要,为解决我矿井下人员管理,及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分布及作业情况,随时了解入井人员在井下的位置及活动轨迹,为抢险救灾,应急抢救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利用系统开发适应我矿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和考勤管理的功能应用软件,实现对全部携带标识卡的人员考核和考核功能,通过安装使用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监测及安全管理,现针对井下实际情况对井下人员管理系统运行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标识卡的管理
1、按照“一人一卡”、“一人一编码”的原则统一编制标识卡编号。
2、由调度室根据统一标识卡编码对应发放和更换标识卡。
3、由监控维护员负责根据标识卡编码对应进行微机录入和修改标识卡信息。
4、标识卡的日常管理及发放登记工作由调度室负责安排。
标识卡的使用
1、所有人员必须携带标识卡入井。
2、所有在册人员登记标识卡信息的人员在辞退时必须将标识卡交到调度室,否则不予办理辞退。
标识卡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非人为损坏)时经
过检查失效的须本人在24小时内书面说明事由,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意见报办公室备案,重新登记办理变更手续后领用新标识卡。
对标识卡的使用、更换作详细记录。
奖罚制度
1、入井不携带标识卡的人员按未入井考核。
2、入井人员只能携带本人标识卡入井,如出现代替他人携带标识卡入井,一经举报或查获则给予当事人300元的罚款。
辞工人员必须将标识卡交回调度室审核,确认标识
卡完好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否则按200元进行赔偿。
所有人员要妥善携带和保管标识卡,出现人为损坏
或丢失者,按200元进行赔偿。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