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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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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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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门卫管理制度
总则
第1条目的
维护公司资源安全,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出入安全有序,提高公司形象。
第2条范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场合之出入管理与值班管理。
第3条职责


第二章管理细则
第4条人员出入管理

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除各中心副总裁、总经理级别以及采购、
司机等外勤人员外,其他(她)员工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出岗单,交门卫处;部门主管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不符合上述手续者,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行政管理部,按照旷工半天处理并通报批评。因公司原因造成的提前下班(如缺料、断电等特殊原因),凭各中心负责人通知门卫处后方可离开。
,也应如实填写出岗单。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门卫应先联系受访人,情况属实,让外来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因基建施工或设备设施维修等长期滞留厂区的(两天以上),需凭个人有效证件,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领取临时出入证,并凭证出入,业务结束后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出入证注销手续。
第5条物资出入管理

物资出厂(包括成品和待加工半成品),由销售部开具《货物放行条》报销售部负责人签字批准、财务出纳确认结帐后,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分公司之间内部调拨,由仓库开具出库单,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签字确认后,、甲壳素、下脚料、原料等物资由财务收货款后开具收据,销售部凭收据开《货物货物放行条》,报销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并登记后方可出公司。

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并注明送货的产品名称;出公司时,若车内还有剩余物资,由采购部开《货物货物放行条》说明情况.
第6条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外出
a)运送物资外出,外协员或驾驶员应主动出示《货物货物放行条》或《出库单》,接受门卫值班员检查和登记;
b)外出采购,采购员或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部门经理签发的《出岗单》,接受门卫值班员登记后方可外出;
c)公司经理以上领导外出,门卫值班员需登记车牌号和驾车人后方可放行。
(2)分公司的单位车辆,应由外协员或驾驶员主动出示《货物货物放行条》或《出岗单》,门卫值班员凭证放行;
(3)门卫值班员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维持停放秩序;
(4)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值班员应报公司办公室,责其照价赔偿;
(5)上班期间乘车外出的公司员工(除司机外),也需持有《出岗单》。

(1)外来车辆因公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方能离开公司。
(2)邮局、快递公司等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厂区。厂区内人员邮件、包裹等物品,由门卫签收、登记后,通知收件人至门卫处领取。
(3)采购回来的大型物件,由门卫联系采购部,由采购引导进入厂区。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