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府购买服务:从配餐到点菜
政府****惯于“配餐”式公共服务,大包大揽,对如何为百姓提供“点菜”式服务,认识不高。加上缺乏对政府活动成本与绩效的考核,使得政府购买服务的动力不足。
在桐城市金神镇,镇区垃圾中转站运营、治安联防、春秋动物防疫、敬老院养老服务、自来水安全管理等6个项目,都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通过实行项目委托、管办分离,,形成了“政府定制买单、部门考核监管、社会管理服务”的新机制。
其实早在2011年,金神镇就已开始向社会购买镇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神墩环卫保洁公司”中标后,主要承担镇区街道日常路面管护、4万平方米绿化带保养、垃圾清扫处理等服务。2013年,金神镇又将社会购买服务的领域进行了拓展。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通行于国际社会的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所谓购买服务,是为了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的需要,各级政府按照“购买服务合同”或“合同外包”模式,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我国的政府购买服务,自上世纪90年代从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开始探索起步。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为培育崭新的公共服务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这也有利于加快行政体制变革,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
从服务内容少到购买规模小
从各地实践来看,尽管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各方获益、惠而不费的工程,但毕竟仍处于探索和推进阶段,总体上还存在诸多不足。
首先,从购买的服务内容和参与主体的类型来看,目前各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局限在养老、社区、社工等领域,而在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科学研究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很少实行购买。另一方面,参与的主体基本上为社会组织,企业参与机会较少。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虽有少数为基金会和社团组织,但绝大多数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尤其是正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次,从地区分布和规模来看,以上海、深圳、宁波等经济发达地区较为活跃;中西部地区虽也在积极探索,个别项目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总体来说,内容较为单一,缺乏明确具体的范围。目前,发达国家政府采购总规模一般占GDP的15%―20%。2012年,,占当年GDP比重不到3%,且服务采购在政府采购总额中的比重仅为10%左右。而在服务类政府采购中,纯公益性服务采购的比重就更低了。从观念滞后到体制缺陷
分析政府购买服务存在的不足,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观念转变滞后是首要原因。长期以来,政府****惯于“配餐”式公共服务,大包大揽,对如何为百姓提供“点菜”式服务,认识不高。加上缺乏对政府活动成本与绩效的考核,使得购买服务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随着大量的公共服务被委托、外包出去,政府部门的事权减少,这意味着可支配资源和权力减少,直接影响到部门利益,因此许多部门对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不积极。每当增加新的公共服务事项时,不是优先考虑向市场购买,而是要求增加机构,扩充编制,聘请人员,增加部门经费。
第二方面是体制存在短腿。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涉及财政预算的重新设计及绩效评价、公共服务定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