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所有权成本与公司治理结构
[ 内容提要] 由于. com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与市场经济结构不匹配,公司治理与所有8 tt 权成本最小化背离严重,我国公司治理失效问题较为突出。我国公司立法对于公司内部关系的规定应当审慎和灵活,应当具有针对性和可塑性。一方面选择和构建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时,既要适度超前,以起到引导规范作用,又必须ssbbww. c om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结构的不完善和立法体系混乱的情况8 tt t 8. com,不能脱离实际8ttt8。由于. com我国企业所有8 tt 权的实……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近来美国公司法学界所惯用的一个名词。我国学者有的将之译为“法人治理”①是,公司所有8 tt 者与经营者分离之后,经营者掌握公司经营大权,但凡人有权必滥,经营者怠忽职守、不负责任及浪费、奢侈甚至与关联者利益输送的事情,亦必所在多有。为改善或避免此种情形,法律之制衡监控设计便十分的重要止经营者执行公司经营业务时滥权行为的研究也早已成为晚近公司法学者讨论的重心。在我国企业法人的形态较为复杂
,治理结构难有统一认同,本文为力求能与国外学者研究企业中监督、防弊范围相一致,故选择“公司治理”一词加以适用。
企业法人所有8 tt 权在我国有学者将其界定为“企业法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企业法人所有8 tt 权的权属范围是企业法人的全部8ttT8财产,包括www .ddd tt. com:由股东出资形成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增值的财产;从权能上说,企业法人对其全部8ttT8财产享有完全8 t tt8. com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抽象属性上说,企业法人对其财产享有完全8 t tt8. com独立的支配权”。②这一定在强调法人所有8 tt 权和其上位民法中所有8 tt 权概念的一致性,而本文为强调企业所有8 tt 权与治理结构的内在逻辑联系,将企业所有8 tt 权使用经济学中的定义即对企业的剩余控制权(residual rights of control)和对企业利润或剩余收益(residual earnings)的索取权。由于. com进入企业的契约不可能,未来世界是不确定的,要是所有8 tt 的企业成员都得到固定的合同收入是不可能的,因此. com产生了企业剩余索取权问题。企业剩余索取权,指的是企业收入在扣除所有8 tt 固定的合同支付(如原材料成本、固定工资、利息等)之后的余额(利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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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由于. com余额的风险性,剩余所有8 tt 权的享有者也即企业的风险承担者。又由于. com进入企业的契约不完备性和未来世界的不确定性,必须ssbbww. c om有人决定如何解决8t t t 8. c o m契约中的漏洞或解散契约,由此产生了企业剩余控制权问题。剩余控制权指的是在契约中没有特别规定的活动的决策权。在治理结构层次上,剩余索取权主要表现为在收益分配优先顺序列上“最后的索取者”,控制权主要表现为“投票权”。③
明确了上述概念界定,那么8ttt8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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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所有8 tt 权理论都必须ssbbww. c om回答这一问题:是什么样的因素决定了企业把所有8 tt 权配置给某一特定种类的利益者?无论这些人是作为